验证(军事战略意义上的成功)”,这就是西方军史界的共性认知。
上述说明在抗日战争时期,我军就有突围战斗成败如何评价的统一标准,中外军史界在二战时期对突围战斗成败标准也是一致的。当代另创突围战斗(役)所谓的成败标准,没有史料依据,违背“论从史出”的基本原则。
(二)
为什么高级领导人在突围战中牺牲,不影响突围战斗的成功战评呢?因为高级领导人与掩护部队融合一体,本身也是为了阻击能取得成功,使“被掩护对象”这一主体能成功突围。彭总说:“只是这个成功,是左权同志拿命换来的”。这句话说得很透,左权同志牺牲换来了突围战斗的成功,不能又以左权同志牺牲,去否定战斗的成功突围,否则就是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。谭师长说:“此战虽牺牲了270名指战员,痛失罗廖两员大将,但保全了苏南根据地......。”这句话也很清楚地说明,塘马战斗的成功也是罗廖拿命换来的,所以,不能又以罗廖牺牲否定战斗突围的成功。
为什么突围战斗掩护部队的战损人数,不影响突围战斗的成功战评?因为在中国的革命战争中,革命军队绝大多数战斗是以劣抗优(大刀加长矛,小米加步枪),特别是突围战斗,往往是在绝对劣势之下的抗争。在此情况下,既要掩护,又要歼敌,还要伤亡少,那是苛求。在关键时刻,为了战略目标的实现,再大的牺牲也在所不惜。没有经历过革命战争的人很难清晰地有此认知。
彭总和谭师长所言的成败判定标准,将战术和战略都包括进去了。塘马战斗就是因为运用了掩护部队阻击,与指挥中枢和抗日骨干转移并行的战术,实现了成功突围。这是典型的战术成功。由于战术成功,导致敌人的企图破产,保全了根据地,体现了战略成功的价值。就塘马战斗而言,战略成功不可能建立在战术失败的基础上而独立存在。
(三)
从战例研究的角度(不是战史研究的角度,两类研究是不同的)来看,中外军史界还有战例成败评定的标准量化:
一是核心目标的完成度。这个度就是被合围的(党政、指挥机关或人民群众等)被掩护对象总人数要有半数以上(即多数人)得以突围到达安全地区。这是认定战例战术成功的第一判定标准。十字岭和塘马突围,我方都是半数和半数以上人员到达了安全地区。
二是敌我战损比的合理性。敌我战损比的合理性有个明显界限,就是敌我双方战斗人员战损比不超过1:1。即1:1意味着打了个平手,敌人没有占到便宜,我方也没有吃亏。如果是1:2,即敌人占了便宜,我军吃了亏。八路军十字岭突围这一路,从战例研究角度上说,我军是吃了亏的(战损比200比400,1:2),这从战史研究的战略角度上分析可以忽略,但在战例研究的战术角度上不能忽略(注:重点需要吸取教训,也需总结经验)。塘马突围我方掩护分队以483人(牺牲、受伤、失踪)比毙伤日军约500人,是1:1,敌人没有占到便宜。这个战损比,是在敌我兵力对比8:1的情况下取得的,应该说塘马战斗这个突围战我方没有吃亏,敌人没有占到便宜,打得漂亮(注:总结经验为重点,也需要吸取教训)。